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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肆发布非法医疗广告 面对医政监督执法气焰嚣张


 

大肆发布非法医疗广告  面对医政监督执法气焰嚣张
       ——我所会同长安区卫生局联合查处“长安县龙泉医院”非法发布医疗广告

    今年,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加大了对西安市的非法医疗广告监督监测力度,指派专人每周定时监测电视、广播、报纸上刊播的医疗广告。经过整治,我市的非法医疗广告在数量上大幅减少,在刊发形式上也进一步规范,但还有个别医院心存侥幸,不断变换手法,打医疗广告或变相医疗广告时不留医院地址、名称,仅留有联系电话,当监督员假扮患者打电话过去时,对方十分警惕,对咨询人不仅问姓名、还问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唯恐监督部门调查,与监督员玩起“猫捉老鼠”的把戏。
    监督员通过对报纸近三个月的监测,终于将目标锁定“长安县龙泉医院”,该院无任何医疗广告批文,在今年的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内不断以“肿瘤治疗中心”的名义在《西安晚报》第10版以9cm×15cm版面和《三秦都市报》A7版以14cm×13cm版面,用“神奇中医治疗肿瘤”为篇名,大打“主治食道、胃、肝、胰腺、乳腺增生、乳腺肿瘤疗法独特”的非法医疗广告,且毫不避讳该院的名称、地址、电话。监督员多次与该院电话沟通,责令其停止刊发该医疗广告,但该院仍一意孤行。6月9日,当监督员再次在报纸上监测到该院非法医疗广告时,我所决定联合长安区卫生局对该院进行集中查处。
    2008年7月3日,监督员来到“长安县龙泉医院”,卫生监督员看到医务人员在白大褂里身着军绿色部队服装,监督员亮出证件、表明身份后,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但该院药房人员和皮肤科医务人员拒绝接受检查,当监督员问其姓名核查其资质时,该院皮肤科一名胸牌标注“张华”的30多岁自称为“医生”的男士大声叫嚣说监督员给他亮证是“威胁恐吓”他,并指着监督员叫嚷着“出去!出去!”,当监督员告知他,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医疗机构监督员有权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无偿索取有关资料,医疗机构不得拒绝、隐匿或者隐瞒”时,“张华”挥舞着胳膊做打人架势,嘴里嘟嘟囔囔,嚷嚷不停;当监督员对大厅里摆放的“牛皮癣”非法医疗广告宣传牌拍照取证时,该院人员上前争抢,不允许拍照,气焰十分嚣张。
    据长安区卫生局曹江涛科长介绍,该院原为总后卫生部的一所卫生室,后转到地方由长安县卫生局审核批准使用“长安县龙泉医院”为其机构名称对外执业,2004年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长安区卫生局再未对其进行重新核发。但该机构目前仍对外开展诊疗活动,门口至今仍赫然挂着 “长安县龙泉医院”牌匾,设置科室有“内、外、皮肤、中医肿瘤、口腔、泌尿、妇科、男性科、包皮包茎科等”,所使用的医疗文书抬头仍为“长安县龙泉医院”。
    针对上述情况,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院:立即停止使用“长安县龙泉医院”名称并拆除门口牌匾,立即停止刊发所有非法医疗广告,拆除所有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并告知该机构,部队医疗机构更应配合执法,并应该带头遵守国家相关医政法律法规;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要求长安区卫生局督导该院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我所医政科,否则将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议长安区卫生局重新审核该院证照,理顺行政隶属关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屡教屡犯、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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