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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关于对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我所关于对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日,我所向市管商场、超市、医药连锁店等食品流通单位发出通知,布置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全面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是为了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防止奥运会期间我市发生由违法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引起的不良事件,确保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的健康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排查之前卫生部所公告的相关违法产品。通知要求:
    一、市管食品流通领域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自查,不得销售无索证或索证不全的食品、保健食品。重点排查产品名称仿冒药品名称或在产品说明中扩大宣传治疗作用的产品,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就地封存,并及时通知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经营,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擅自超出许可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等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食品、保健食品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等经营销售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我所已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加大检查力度,对市管食品流通领域各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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