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08年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巩固2007年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精心部署,从4月底开始,对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总体情况小结如下:
一、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西安市卫生监督所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朱涛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和督导措施;同时要求13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相关领导小组。
(二)开展培训,狠抓落实。
为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所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各区县卫生监督人员和餐饮单位卫生监管员的培训,学习了《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确定整治重点和范围,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完善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索证管理制度,严把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
通过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将卫生执法力量的重点投入到食品卫生信誉度较低的单位中,提高了日常性卫生监督效率,充分发挥了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把农村作为重点地区,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作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强监督,规范和整顿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继续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食物中毒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所派出专项整治督导小组,深入各区县,督导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的各个阶段的进展。
(三)围绕重点,真抓实干。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注重结合日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在落实监督规范的基础上,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按照“谁发证,谁管理”原则、市区两级联动的工作方式对餐饮消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进货台帐建立情况,食用油、调味品、畜禽产品、工业用盐、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等使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在学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过程中,采取层层落实、明确责任,监督人员以现场讲解,发放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册等方式向学校、工地食堂及其学校周边小饭桌等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对现场存在的各种卫生问题耐心指导,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加强对各地小餐馆、小吃店的监管,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的小吃店坚决予以查封,直至取缔。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定13个区县农家乐、农村食品加工场所的指导计划,完善对农家乐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攻势,公布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餐饮消费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公众树立良好的消费习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开展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严格执法,成效明显。
根据报表统计,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共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350户,出动执法人员12148人次,出动车辆3894台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15次,培训考核从业人员23839人次,专项整治124次,立案查处案件204 起,罚款金额40.96万元,责令整改1147家,责令停止加工销售171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153家。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此新闻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