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督导各区县
春节前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确保全市市民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2008年1月9、10日,我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由所领导带队,兵分四路对13个区(县)卫生监督所(防疫站)开展了春节前餐饮消费安全专项督导,现将督导情况小结如下:
此次督导中,我所分别对13个区(县)的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医疗机构食堂等餐饮单位和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重点督导各区(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餐饮单位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台帐建立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及落实情况、猪肉采购及使用情况等,共计督导单位116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3家、中型餐饮单位13家、小型餐饮单位52家、学校食堂13家、医疗机构食堂12家、集贸市场13个,出动卫生监督员65人次,车辆13台次。
一、督导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的116家餐饮单位卫生许可率达到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5%以上,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建立率达到100%,定点屠宰猪肉使用率达到100%。
二、督导中所发现的问题
1、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填写不规范;个别区(县)未加贴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食品量化分级标志,而是使用长条章盖印代替。
2、部分餐饮单位未建立食品采购、索证验货台帐或建立后未按照要求填写,导致台帐记录不全、不连续。
3、餐饮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餐饮具消毒设施配置不够或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
4、餐饮单位采购猪肉未索取猪肉检疫票据,或索取不全。
此次督导,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蓝田、户县、高陵9个区(县)节前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得较好,基本完成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通过此次春节前餐饮消费安全专项督导,总结前一阶段与现阶段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在今后的卫生监督工作中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巩固前一阶段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抓反复,反复抓。要从改善操作间工作布局着手,提供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餐饮具消毒事宜。
二是要创新思路,积极解决影响餐饮卫生监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继续完善、规范索证制度,重点抓制度的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改进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
三是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不断提高餐饮消费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手段;提高食源性疾病防控能力。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接再厉,毫不松懈地抓好春节期间餐饮消费安全工作,确保餐饮消费环节卫生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多的努力和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