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认真完成
2008年西安市住宿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宿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提高我市住宿场所卫生水平,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和《西安市2008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西安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组织监督人员认真学习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掌握标准,同时分三个阶段,对我市的住宿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
一、摸底调查,制定计划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西安市及各区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人员对辖区的住宿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调查摸底,根据具体摸底情况,制定了监督检查计划并确定了具体实施措施,把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监督员。各监督小组逐户发放住宿场所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协助经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并要求经营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逐条整改落实。
二、 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例》、《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住宿业卫生规范》的要求,我们于6月1日开始重点对辖区住宿场所的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工作记录、卫生设施、消毒产品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整治。
卫生监督人员逐户下辖区检查,及时指出问题,当场下达《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在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依法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
在检查中,我们还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对检查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并通过我所的卫生监督信息向社会公布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三、成效显著,长效管理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查住宿场所1013户(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62户,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309户,普通旅店招待所642户),持有效卫生许可证956户,持证率94.4%。从业人员共有18889人,持有效健康证18458人,持证率97.7%。对1013家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监测,812家合格,合格率80.2%。共计监测床上用品3410件,合格3242件;监测毛巾2008件,合格1913件;监测茶具3410件,合格3042件;监测拖鞋475件,合格405件。通过对一千余家住宿场所集中监督检查,大部分经营单位都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大厅明显位置;建立有公共用具消毒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采购入库记录、外洗布草的洗消和接收记录;有饮具专用洗消间、消毒柜、保洁柜及布草间;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有卫生知识培训记录。但仍有个别单位特别是小旅店、招待所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卫生知识知晓率低、杯具、洁具消毒流于形式、清洁工具混放混用等问题。执法人员对294家卫生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单位提出警告,对存在问题较严重且限期未整改到位的68家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卫生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82000元。
通过整治,一批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小旅店被取缔,各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他们积极购置必需的卫生设施,加强了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主动与卫生监督部门联系,对存在的卫生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从而使我市住宿行业的整体卫生状况有了大的改观。此次重点卫生监督工作达到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