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监督所2007年第一季度受理举报投诉情况汇总
2007年,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按照《信访处理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坚持做到接到一起,受理一起,处理一起,以积极的态度处理每一起举报投诉,树立了卫生监督良好形象。
第一季度我所共接到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举报投诉案件71起。
从举报投诉来源上看:其中电话举报66起,上级批转5起。其中电话举报为主要方式,占总数93.0%。
从举报投诉种类上看:食品卫生37起,占总数52.1%,(其中投诉食品感官异常13起、食品中有异物5起、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8起、投诉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差2起、食品包装标识问题1起、投诉假冒食品7起、其它1起);公共场所举报投诉1起,化妆品、客房、健康证投诉4起;非法行医28起;其它1起。
从举报投诉处理情况上看: 各监督科室调查处39起,转区县卫生监督部门11起,转其它部门21起。
对于举报投诉,属于我所处理范围的,我们均立即安排相关科室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立即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在今年3月13日,我所接到电话投诉,称在我市炭市街购买了6袋“袁氏”牌红豆陷,外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址为青岛崂峰某地,生产日期为2006年12月,食用后有异,拨打厂家电话被告知当地无此生产厂家。接举报投诉后,我所立即会同区卫生监督所开展调查,并及时在《西安晚报》等媒体上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展开了全市排查,仅仅4天时间,使该产品销声匿迹。卫生监督员大量的工作,使举报投诉人异常感动,送来的题字为“秉公执法廉政为民”锦旗一面,表示感谢。
在第一季度的举报投诉中,我所切实做到了每一起举报投诉都有结果,结案率达100%,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