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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迅速行动及时查处"黑蒸馍作坊"


 

迅速行动及时查处“黑蒸馍作坊"
   

    随着创卫活动日渐深入人心,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也逐步增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不卫生现象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为“六小”整治和卫生执法工作提供了线索。11月14日,一群众向县创卫办电话举报:“公路管理站对面有一家蒸馍店,卫生条件很差,希望县创卫办予以整治”县创卫办把此举报批转到监督所,要求我所查处,按照县创卫办的要求,我所立即派人对这一蒸馍店进行了查处。
    11月16日早,被派出的5名食品卫生监督员经过走访核实,终于找到了位于公路管理站对面春城南队的这家蒸馍作坊。该作坊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系春城南队李某在自家中私自加工销售,属非法加工点。随即监督人员又进行了进一步现场检查,发现该作坊除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外,卫生设施比较简陋,环境卫生也很差。蒸馍炉灶位于院内,露天加工,四周房屋及墙壁被熏黑;粗加工区内物品摆放零乱,地面有碎馍渣、灰尘,四周墙壁有灰尘、蜘蛛网;蒸馍笼随地摆放;所用面粉未索证,未建立台帐。
根据以上情况,监督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生产经营,并书面告知户主:1、停止无证经营,并按照创卫要求进行整改。2、在整改同时积极申办卫生许可证。3、对以前的违法行为要接受依法处罚。11月24日我所对该店进行了复查,发现该店既未生产也未整改,李某也认识到他私自加工食品的行为不合法,本人也因故不能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表示今后不再加工销售蒸馍了。对此监督人员对李某再次下发了监督文书、告知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擅自加工销售食品,停止一切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行为”。

   

——《高陵卫生监督》2006年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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