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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清洗、消毒),以防止布局不合理导致人流与物流拥挤、混乱,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内包装材料。 4.3.1.4 检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以安置试验台、仪器设备等,检验室大小应根据生产品种、规模等设置,但必须有下列功能区域:微生物检验室(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理化检验室(水分、蛋白质、淀粉、酸价、过氧化值、重金属及水质等理化检验)。 4.3.1.5 生产区应有足够的空间大小,生产车间(含包装间)人均占地面积(除设备外)不应少于1.5m2,最高机械设备距屋顶的间距应考虑安装及检修的方便。 4.3.2 厂房建筑要求 4.3.2.1 厂房宜采用封闭式设计,防止外界有害动物、灰尘等进入。 4.3.2.2 所有厂房建筑物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保持清洁,且应为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遭受污染(如有害动物的侵入、栖息、繁殖、灰尘沉积等)的结构。 4.3.3 安全设施 4.3.3.1 各种管道应牢固、有明显标示,蒸气管道应加保温层,其裸露部分应尽量远离作业场所,并有警示牌。 4.3.3.2 有安全出口标示及通道,并设有"出口、通道处不得堆放原物料、杂物等"字样的警示牌。 4.3.3.3 在传动装置、包装机等必要的地方应加护盖,以防止食品遭受污染。 4.3.4 地面与排水 4.3.4.1 地面应用无毒、不散发异味、不透水的建筑材料,且须平坦防滑,无裂缝及易于清洗消毒。 4.3.4.2 作业地点有液体(调味液、油、清洗水、冷却水等)流至的地面、作业环境经常潮湿或水洗方式作业等区域的地面还应能防酸防碱,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5%~2.0%)及排水系统。 4.3.4.3 排水系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排水沟的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应有一定弧度。 4.3.4.4 排水系统应增加油水分离装置或/和防止固体废弃物泄入的装置。 4.3.4.5 排水系统内及下方不得有其他管路,排水口应有可靠的水封式或其他密封设施。 4.3.4.6 一切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 4.3.4.7 屋内排水沟的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一般清洁区,并有防止逆流的设计。 4.3.4.8 工业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3.4.9 化粪池大小应与员工人数相匹配。 4.3.5 屋顶及天花板 4.3.5.1 加工、包装、储存、调配、调味等场所的室内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等情形发生,内包装室、调味料配合室等场所及其他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易于藏污纳垢的结构者,应加设平滑易清扫的天花板,若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室内屋顶应平坦无缝隙,顶角应有适当的弧度。 4.3.5.2 膨化车间有大量水蒸气、热量、烟雾产生的区域,其屋顶排气应有避风装置。 4.3.5.3 平顶式屋顶或天花板应使用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若喷漆则应使用可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漆料。 4.3.5.4 楼梯或横跨生产线的跨度设计构造,应避免附近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遭受污染,并应有安全设施。 4.3.6 墙壁与门窗 4.3.6.1 原物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作业区域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气味、平滑易清洗、不透水的浅色材料构造,墙角、地角应具有适当的弧度,曲率半径应在3cm以上,以利清洗消毒。 4.3.6.2 内包装车间、调味料配合室宜采用封闭式结构并设有合理匹配的净化送排风及除湿装置,以保持室内正压及相对湿度不高于75%;玻璃窗户应常闭,并应无缝,无死角;其对外出入门户应常闭,且宜设置脚踏池;门户也应无缝隙、无死角。 4.3.6.3 非全年使用空调的车间、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纱门(其材质宜为不锈钢)应便于拆下洗刷。 4.3.6.4 窗户若有窗台则应高于地面1m以上,且台面应向内侧倾斜45°。 4.3.6.5 生产车间墙壁应用白色或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无异味、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1.5m的平滑墙裙。 4.3.7 洗手、清洗、消毒设施 4.3.7.1 工厂在下列区域必须有足够的洗手、清洗、消毒设施:车间入口应设置靴、鞋消毒池或同等功能的清洁鞋底设备(设置靴、鞋消毒池时,若使用氯化合物消毒剂,其余氯浓度应保持在200mg/kg以上)、空气枪(拂身上灰尘);调味料配合室、内包装室、膨化车间、冷库、原物料库入口应设洗手、消毒、烘手设施,包括设备、工具、地面清洗设备。数量应与员工数量相匹配。 4.3.7.2 洗手、消毒设备应包括:洗手消毒用的洗手器此新闻共有10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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