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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厂卫生规范
冲洗和无冷凝水。 5.3.4 仓库 原辅料贮藏仓库的地面、墙壁应采用水泥或其他不透水材料构筑,库内必须清洁、干燥,并有防火、防潮、防鼠、防虫和适当的通风设施。 5.4 卫生设施 5.4.1 供水系统 5.4.1.1 葡萄酒厂应有足够的符合GB5749规定的生活用水,必要时可配备储备用水设备,储水设备要有防污染的措施。 5.4.1.2 用于冷却、消防、制冷和其他不与葡萄酒接触的用水,必须用单独管道输送,不得与饮用水系统交叉连接,并在管道适当位置设置颜色明显的醒目标志,与生产用水(包括饮用水)管道相区别。 5.4.1.3 使用循环用水,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保证水质达到规定的标准。 5.4.2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 工厂必须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检查、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BJ4的规定。 5.4.3 更衣室 工厂必须设有与生产车间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更衣室应与车间相连接,并设置更衣柜。 5.4.4 厕所、浴室 工厂应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厕所和浴室,厕所和浴室应位置适当、清洁卫生、无不良气味、门窗不直接开向生产车间。厕所必须安装纱窗、纱门,地面应平整,便于清洗、消毒,应为水冲式并设有洗手设施;水门开关应为脚踏式,墙裙应用浅色瓷砖或不透水的相应材料砌成。 5.4.5 洗手消毒设施 生产区洗刷间应设脚踏式洗手设备和冷热水,暖风吹干设备(或擦手纸),备有供洗刷用的清洗剂和消毒剂,并设废纸接收箱,经常保持卫生。 5.4.6 照明 工厂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自然采光,车间内的灯具需安装安全防护罩,发酵、灌装、包装车间和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各检验工序可加局部照明。 5.4.7 通风、除尘 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保持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当。凡使用蒸汽或有蒸煮加热的车间应设局部排气设备,凡尘埃较多的工段应安装有效的除尘和通风设备。 5.4.8 废弃物存放设施 工厂应在远离生产车间的合适位置设置废物存贮设施,该设施密闭,便于清理,并能有效地防止害虫孳生和污染原辅料、水源。 5.5 设备和工器具 5.5.1 材料 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凡接触或可能接触葡萄酒的机械设备、管道、容器、涂料和工器具等,必须采用无铅、无毒、无害、无异味、抗腐蚀、易清洗且不与葡萄酒发生不良化学反应的材料(如不锈钢、玻璃及木材制品)。如用其他材料(如钢、铁等),必须涂以无毒、无害、无味、不影响葡萄酒质量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涂料。 5.5.2 设计、构造、安装 所有机器设备、工器具、管道的设计、构造、固定设备和管道安装定位,均应便于拆卸、清洗和消毒。 6 工厂的卫生管理 6.1 保养 工厂的设备、管道、工器具、给排水、供汽系统和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经常保养,定期检修,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良好状态。 6.2 清洗和消毒 6.2.1 葡萄酒厂在生产中所用的机械、设备、容器、管道等的清洗和消毒,必须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要求。 6.2.2 生产车间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各生产班组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按规定将操作场地的废弃物、垃圾清除到有关的卫生设施处,保持车间清洁,必要时应对地面、墙壁、设备、管道、排水沟等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6.2.3 更衣室、厕所和浴室应经常清扫、冲洗、消毒。 6.2.4 厂内的垃圾和废弃物必须有专人负责,务必在24h内清理出厂,并对场地进行清扫和消毒。 6.2.5 生产区和库房内禁止吸烟、涕吐、防止失火,保持清洁。 6.3 除害灭虫 工厂应定期或在必要时对厂区和周围地区进行除害灭虫,防止害虫孳生。 6.4 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 6.4.1 工厂必须设置专用的库房,并用加锁箱柜存放杀虫剂、化学试剂和其他有毒的物品。这些物品必须贴有明显的毒性标记,由专人保管,并制定使用规则。 6.4.2 在厂区使用各种杀虫剂等有毒药品时,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指定人员使用。使用前应采取妥善措施防止造成污染。剧毒药品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条例规定。 6.5 参观 外来人员经获准进入车间(室)参观时,必须遵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6.6 卫生监督 葡萄酒厂应根据本规范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卫生要求,设立卫生管理机构。厂和车间应配备足够的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权限和责任监督和检查全厂人员执行本规范的情况。 7 此新闻共有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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