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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料厂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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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5 各项检验记录保留二年,备查。
附录 A
饮料厂常用消毒药品和物理消毒方法
(补充件)

A1 常用消毒药品

A1.1 漂白粉溶液

A1.1.1 配制方法:将漂白粉配制成10%的漂白粉乳剂。消毒时用0.2%一0.5%的澄清液(取10%乳剂澄清液200-500mL,加水稀释成10L即成)。

A1.1.2 适应范围:无油垢的工具、机器、操作台、夹层锅、墙壁、地面、贮水池、配料间等。

A1.2 氢氧化钠溶液

A1.2.1 配制方法:将氢氧化钠 lkg或2kg溶于99或98kg水中,即成为1%或2%的氢氧化钠溶液。

A1.2.2 适应范围:有油垢或被浓糖沾污的工器具、机械、墙壁、地面、冷却池、运输车辆、洗瓶机、回收瓶、浸泡池等。

A1.3 臭药水(克利奥林)

A1.3.1 配制方法:将克利奥林5kg溶于95kg水中,即成5%的臭药水溶液。

A1.3.2 适用范围:有臭味的阴沟、下水道、垃圾箱、厕所等。

A1.4 高锰酸钾溶液

A1.4. 1 配制方法:100kg水加入高锰酸钾0.1或0.2kg即成0.1%或0.2%溶液。

A1. 4. 2 适应范围:空瓶、车间消毒池等。

A1.5 乙醇溶液

A1. 5. 1 配制方法,配制70%一75%的乙醇溶液,吸入棉花球。

A1. 5.2 适用范围:手指、皮肤、小工具等。

A2 物理消毒方法

A2.1 消毒方法:在高压蒸汽或100℃的沸水中进行。

A2.2 适用范围:玻璃瓶(装果汁)、管道、容器、工具、过滤材料、衣、帽、毛巾、口罩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饮料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永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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