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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苯的危害与预防


 

苯的危害与预防
 
 

   近年我国职业性苯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制鞋、箱包、玩具、电子、印刷、家具等行业,多由含苯的胶粘剂、天那水、硬化水、清洁剂、开油水、油漆等引起。其中最严重的案例有1999年南海发生的32人苯中毒,观察对象68人;2002年河北省白沟镇箱包加工企业发生苯中毒致6人死亡;浙江温岭市制鞋企业发生苯中毒致4人死亡;广东东莞发生8人苯中毒;北京某包装制品企业20人苯中毒致1人死亡1人病危,吉林石化爆炸导致松花江苯污染等。


  苯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是煤焦油蒸馏或石油裂化的产物,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苯蒸气,温度愈高,挥发量愈大。职业活动中,苯主要以蒸气形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短时间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和长期吸入低浓度苯蒸气均可引起作业工人身体损害。


  短时间大量吸入可造成急性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咳嗽、胸闷、兴奋、步态蹒跚。此时如继续吸入则可发展为重度急性中毒,病人神志模糊、血压下降,肌肉震颤,呼吸浅快、脉搏快而弱。抢救及时经数小时或数天可恢复健康,但严重者也可因呼吸中枢麻痹死亡。


  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发生慢性中毒,症状逐渐出现,以血液系统和神经衰弱症候群为主,表现为血白细胞、血小板和红细胞减少、头晕、头痛、记忆力下降、失眠等。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死亡。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大剂量苯蒸气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职业性慢性苯中毒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期接触苯蒸气引起的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空气中低浓度的苯经呼吸道吸入或直接皮肤接触苯及其混合物均可造成苯中毒。


  用不含苯的原料取代含苯的原料是预防苯中毒的关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平州是皮鞋制造厂最多的地区之一,南海区卫生监督部门和平州领导从2000年开始在辖区内全面推广使用无苯胶粘剂,取得良好效果。


  有苯的作业现场防护以加强通风排气和职工个人防护为主,工人可配戴送风式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血液系统疾患,肝肾疾病以及哮喘患者均不宜从事苯作业。


  由于苯是致癌化学物,危害性极大,国际劳工组织于1971年订立了第136号公约--《防苯中毒危害公约》(一九七一年苯公约),其核心内容是:1、含苯超过1%的产品称为含苯产品;2、鼓励使用苯替代品;3、苯不得做为溶剂使用;4、使用苯做为合成化学物的原料时,不得与人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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