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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审批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审批
1、审批程序: (1)申领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单位按照申请书的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并准备有关资料报市卫生监督所审查; (3)审查资料合格的,卫生监督员到其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验收,卫生监督员出具现场监督文书,对不合格者提出初审意见,并待改进后重新验收; (4)验收合格后由卫生监督员将有关材料报市卫生监督所审批; (5)经市卫生监督所批准的发证单位,由市卫生监督所饮用水与学校卫生监督科通知申请单位并发放卫生许可证。 2、需提交的材料: (1)供水工艺流程图、水质检验及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2)直接供水人员名单; (3)直接供水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4)卫生管理制度; (5)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承办科室:市卫生监督所饮用水与学校卫生监督科联系电话:85525021 4、办事依据: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市政发[1995]115号发布,市政发[2000]46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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